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、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及《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》等相关规定,经审查,河南嘉影医疗器械有限公司申请的干式激光成像仪(备案凭证号:豫洛械备20210018号)的取消备案,申请材料符合法定要求,予以取消备案。现予以公示,请社会各界监督。
特此公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