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、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(局令第6号)、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、《关于贯彻实施新修订<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>的通知》(食药监药化监〔2013〕32号)等有关规定,经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现场检查,洛阳宝神鹿大药房有限公司八一路店等23家企业符合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)条件,准予许可,现予公告,欢迎社会各界监督。
附件:洛阳市2025年第17批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)许可企业目录
2025年9月12日
洛阳市2025年第17批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)许可企业目录.xlsx