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优化企业信用修复机制,减少信息公示对企业经营的影响,根据新修订的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》,自2025年5月1日起,企业(含公司、个体工商户、农民专业合作社等)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后,原列入及移出信息将不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,实现信用修复“无痕化”。
本次规则调整基于2025年5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》,旨在优化信用监管措施,降低企业因公示信息产生的信誉风险。
企业商户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线提交移出申请,申请人须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与合规性,隐瞒或弄虚作假将导致申请驳回。
值得注意的是,2025年5月1日前已完成移出程序的企业,其历史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将由系统分批次清理,无需企业重复申请。
洛阳市市场监管局郑重提醒,信用修复为市场监管部门提供的公共服务,不收取任何费用,警惕“有偿修复”诈骗行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