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》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《国家药监局关于当前药品经营监督管理有关事宜的通告》等有关规定,经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照《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》组织现场检查,南杏林同心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汝阳县付店药房等5家企业符合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核发条件,按照《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》等规定内容,准予核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,现予公告,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。
附件:洛阳市2025年第3批核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(零售)企业目录。
2025年3月31日
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《药品经营许可证》.xlsx